一、pDoC的诊断与评估
(一)诊断定义
pDoC包括VS和MCS。VS指保存脑干基本反射及睡眠-觉醒周期,有自发睁眼或刺激睁眼,但无意识内容的状态。MCS指严重脑损伤后患者出现具有不连续和波动性的明确意识征象;MCS指临床上出现视物追踪、痛觉定位、有方向性的自主运动,但无法完成遵嘱活动;MCS+指出现了眼动、睁闭眼或肢体的稳定遵嘱活动,但仍无法完成与外界功能性交流,或不能有目的地使用物品。
:正式的病案系统及法律文书中,建议统一使用ICD-10诊断,即“持续性植物状态”。一般性医学文件及学术交流中,建议使用意识状态+时间,如:MCS3月,VS6月等。
(二)临床行为评估
pDoC患者评定要点是通过鉴别对刺激的反应是反射性,还是来自部分觉知能力参与的主动行为,来确定患者的意识水平。
1.pDoC程度评定量表:
2.pDoC结局评定量表:
:采用CRS-R作为pDoC检查与评估的标准临床量表。使用CRS-R作为预后评估首选工具,GOS-E作为预后评估的辅助量表。
(三)神经影像学评估
1.MRI:
2.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
(四)神经电生理评估
1.标准脑电分析:
2.经颅磁刺激联合脑电图:
3.诱发电位:
:由CRS-R量表、多模态脑成像技术及神经电生理技术联合的综合评估体系可减少临床误诊,提高预后预判。必须进行的评估项目包括多次的CRS-R量表评分、头部MRI、EEG;应该进行的评估项目为fMRI、MMN、qEEG;对提高诊断准确性有帮助的评估项目为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PET-CT)、MRI、TMS-EEG、ABR、SEP。
二、pDoC的治疗
pDoC目前缺乏确切而有效的治疗方法。
(一)药物治疗
目前尚无足够的证据支持使用药物能提高pDoC患者的意识水平。有报道显示一些药物〔金刚烷胺、唑吡坦、鞘内巴氯芬(GABA受体激动剂)、溴隐亭、左旋多巴、咪达唑仑、莫达非尼和纳美芬等。哌甲酯、拉莫三嗪、舍曲林和阿米替林等〕可pDoC患者身上观察到暂时或长期的改善。
常用辅助药物包括神经营养与扩血管药物两个大类。中医中药通过辩证施治,施以醒脑开窍的单药或组方(如安宫牛*丸等),虽在国内临床经常使用,但机制及疗效均缺乏充分证据。
(二)高压氧治疗
高压氧治疗可提高脑组织氧张力,促进脑干网状结构上行激动系统的兴奋性,促进开放侧支循
环,有利于神经修复、改善认知,是pDoC治疗中广泛使用的一种方法,建议在pDoC早期1~3月开始实施,具体治疗次数尚无定论。
(三)神经调控治疗
神经调控治疗是通过特定的设备,有针对性地将电磁刺激或化学刺激物输送到神经系统特定部位,来改变神经活动的治疗方法,包括无创与植入方式。由于直接参与了神经环路的功能调制,又具有可逆可控的优点,近年来在难治性神经系统疾病的治疗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1.无创神经调控治疗:
2.有创神经调控治疗:
(四)并发症治疗
1.颅骨缺损:
2.脑室扩大与脑积水:
3.阵发性交感神经过度兴奋:
4.癫痫:
5.疼痛与精神异常:
6.深部静脉血栓:
7.其他并发症:
(五)康复治疗
pDoC的康复从2个角度考虑,一是有助于患者整体功能状况的维持,减少并发症,为患者意识的恢复及恢复后可能的重返家庭、社会做好准备;二是采用各种康复技术促进意识的恢复。康复实施过程本身就包含了各种感觉刺激,有助于提高上行网状激活系统、皮层下、皮层的兴奋性。
1.运动功能障碍的康复:
2.吞咽功能的康复:
3.呼吸功能的康复:
4.感官及环境刺激疗法:
5.音乐治疗:
6.中国传统康复疗法:
三、pDoC诊疗的体系建设及伦理
pDoC的诊疗是一个涉及多学科的过程。从患者意识水平的诊断与评估,到多种干预手段的实施及疗效评定,需要多学科协同进行。推荐在学科建设中确立多学科联合,协同诊疗的组织构架,加强跨领域协作,共同推进pDoC的诊疗进步。
pDoC诊疗过程中应该遵循四大基本医学伦理原则:尊重自主性、不伤害原则、有利原则和公正原则。
〔本资料由朱明恕主任医师根《慢性意识障碍诊断与治疗中国专家共识》()据编写〕
(本共识刊登于《中华神经医学杂志》年第10期。如欲全面详尽了解,请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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