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四倍:官员应学习任志强的说话观
作者:朱四倍面对的提问:“业权分配上,你帮业主维权了,但你平时很多言论都在替开发商说话。”房地产大佬任志强说,“作为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轮值主席,我的职务要求我必须为房地产行业说话。请问哪个协会的管理者不为行业说话?我没有为个别企业说话已经很不错了。”(《中国青年报》9月1日)尽管任志强的“语录”经常引起舆论的抨击和公众的不满,但是,面对“我的职务要求我必须为房地产行业说话”的观点,笔者以为,这种根据自身利益立场来选择话语表达的姿态,就当下社会话语空间来说,并无不妥。当然,话语的表达就是利益的博弈,需要有一定的前提条件限制。任志强曾抛出“中国住房分为富人区穷人区很正常”的论点,如果用“我的职务要求我必须为房地产行业说话”的立场来审视,这也是一种声音的表达,也是话语权的体现,只不过是强势者利益的表达罢了。从任志强的话语表达立场,笔者想到了郑州市规划局副局长逯*反问的话语,“你是准备替*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从中不难发现,二者话语观是有区别。如果说任志强的话语表达是能体现自身利益立场的话,那么,逯*的反问则明显丧失了应有的立场,是对自身责任的放逐。因为作为*府官员本应体现公共责任的要求,“为人民说话”是常识,但在逯*眼中,常识似乎成了谬误,成了一种羁绊。相比之下,某些*府官员远远没有一种清晰的“说话观”,甚至正在丧失应有的是非观。正因如此,笔者以为,官员应学习任志强的“说话观”。从说话立场上看,时下一些官员的“说话观”还比不上任志强的“说话观”,这正是我们担忧的地方——— 某些官员经常说出不负责任甚至代表私人利益的话语来。如果官员都能像任志强拥有为本行业说话的立场——— 官员的“行业立场”即为“为人民服务”的立场,拥有强烈的公共服务意识和责任,坚持为公众说话,那么,社会的利益表达渠道尤其是弱势群体声音的传递将更为顺畅,也更符合和谐社会的要求,官员也更能契合公众的期待。具体到任志强的“疯狂语录”,它一定不招人待见。不过,任志强的话语表达立场,是当下社会强势群体在利益的表达上更具优越性的体现。也就是说,他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影响力游说,形成与*府或其重要成员的联合和默契,从而使得公共*策的制定有利于自己的利益诉求,或者至少不影响自己的既得利益。而对官员来说,应该做的是不让强势群体的话语表达淹没了弱势群体的声音。相对于社会强势集团,弱势群体由于远离社会权力中心,较少参与社会*治活动,难以真正有效地影响公共*策的制定。这就需要*府和官员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弱势群体的福利诉求予以关注和补偿,这是维持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进一步说,官员和*府不但要学习任志强的“说话观”,更要明白自己说话的立场,不能让自身的立场沦为特殊利益集团的代言。更重要的是,同时保证弱势群体不会“失语”状态。这是任志强的“说话观”带给我们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