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毛高速6家施工单位违规分包 涉及金额2.62亿
审计署今日在其官方站公布包头至茂名高速公路安康至毛坝段竣工财务决算草案审计结果,结果表明,在工程建设中,有6家施工和设计单位存在违规分包问题,涉及金额2.62亿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于2012年7月至11月对包头至茂名高速公路安康至毛坝段(以下简称安毛高速)竣工财务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重点检查了项目概算执行、投资控制和工程建设管理等情况。
安毛高速全长85.59公里,批复概算总投资77.03亿元,竣工财务决算草案金额108.54亿元,项目建设单位为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利用外资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外资办)。该项目于2007年12月开工建设,2011年5月建成通车,由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负责运营管理。交工验收报告表明,该项目工程质量总体合格。
审计结果表明,安毛高速建设单位能够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方案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积极筹措资金,保证了工程顺利实施,并且提前半年建成通车。安毛高速的建成使国家高速公路中的包茂线在陕西省境内实现全线贯通,不仅改善了陕南区域交通条件和投资环境,促进了沿线地区旅游、农业、矿产资源的开发,密切了关天经济区与成渝经济区的沟通联系,对于促进陕南经济发展、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但审计也发现,安毛高速建设中存在超概算投资、多计工程款、违规分包等问题。
(一)安毛高速批复概算投资77.03亿元,竣工财务决算草案金额108.54亿元,超出批复概算31.51亿元(占概算投资的40.91%)。造成投资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初步设计深度不够,桥梁隧道设计变更较多,以及超规模建设高速公路服务区房建工程等。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外资办启动了概算调整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相关资料整理,将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
(二)外资办在与17家施工单位结算时,多结算工程价款4178.49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外资办从工程价款中扣减了多结算的4178.49万元,并相应调整了决算及交付使用资产价值。
(三)外资办在编制安毛高速竣工财务决算草案中,多计费用2846.87万元。其中:多分摊毛坝至陕川界高速公路勘察设计费用871.13万元、多计预留费用832万元、多计车辆购置费用1143.74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外资办全部核减了上述3项费用的决算金额,相应调整了决算及交付使用资产价值。
(四)外资办在工程实施中,未按规定将安毛高速汉滨段供电线路工程设计施工合同项目和少量改性沥青采购合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涉及金额1792.28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制定了《关于加强高速公路施工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采取了严格资格预审、遏制围标串标、引导合理报价、加强招标监管等措施,加强了对高速公路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
(五)在工程建设中,有6家施工和设计单位存在违规分包问题,涉及金额2.62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外资办将严格按照规定处理上述6家单位,并采取措施完善了相关制度,在新的建设项目中加强对施工和勘察设计单位的监督管理。
(六)外资办所属安川建设管理处违规以各种名义向施工单位收取费用348万元,并截留四川达陕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的临时供电费30万元,上述378万元均未纳入法定账户核算,主要用于安毛高速米溪梁隧道会战指挥部公务支出。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安川建设管理处已将违规收取的348万元资金归还施工单位,将截留的30万元纳入法定账户核算。
(七)外资办所属的陕西兴达交通工程公司通过虚列成本套取资金176.5万元,用于向职工发放补助。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陕西兴达交通工程公司已收回发放的补助143.34万元,其余33.16万元主要是相关人员已离职或调动,正在设法收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