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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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7/2 21:56:00

案情梳理:

涉事两个孩子为同一班学生,互相之间存在一定的打闹行为,引发了一些摩擦。两个孩子的父亲因此事在沟通过程中矛盾激化,进而发展为约架,在年9月30日上午8点多,陈某与张某都出现在约定地点,陈某持U型锁直接砸向张某头部,至张某头破流血,事后学校老师拨打了报警,并拨打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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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小孩子的打闹一般只涉及民事问题,但家长之间的约架行为就远远超出这个范畴了,是可能会涉及刑事犯罪问题的。针对本案目前知晓情节,涉嫌刑事犯罪罪名应为故意伤害罪,那么什么情况下会构成故意伤害罪呢?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故意伤害行为造成的伤害后果达到轻伤以上程度的,就应当以故意伤害罪立案追诉。针对本案,陈某持U型锁直接砸向张某头部,即张某受伤位置为头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于发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公告》

5.1.3轻伤一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2以上。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e)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f)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g)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h)脊髓挫裂伤。

5.1.4轻伤二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

d)颅骨骨折。

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5.1.5轻微伤

a)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

b)头皮擦伤面积5.0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c)头皮创口或者瘢痕。

只要受伤情况达到5.1.4及5.1.3中的一项即构成轻伤害,当然最终的结果还要以伤情鉴定结果为准。考虑到目前媒体所报道的,医院,推断受伤情况不会过于严重,但如果伤情鉴定结果为轻伤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那么等待陈某的不是胜出的“金奖杯”,而是一对“银手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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