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健康是全民健康的基础,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年)》《青海省儿童发展规划(-年)》,切实加强儿童医疗保健服务供给,不断提升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儿童健康水平稳步提高,儿童健康状况持续改善。
儿童主要健康指标:
(一)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我省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呈逐年下降趋势。年,全省婴儿死亡率为7.58‰(其中城市为4.37‰,农村为9.0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9.52‰(其中城市为5.57‰,农村为11.43‰),分别比年的10.29‰和12.73‰下降了26.3%和25.2%,提前实现《青海省儿童发展规划-年》目标。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原因主要为出生窒息、肺炎、早产或低出生体重、败血症、先天性心脏病、神经管畸形。
(二)出生缺陷发生率
医院监测出生缺陷发生率为83.27/万,排在前5位的出生缺陷依次为多指(趾)、总唇裂、先天性心脏病、马蹄足内翻和脑积水。
(三)儿童营养状况
年全省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为2.78%,中重度贫血患病率为0.49%,分别比年降低1.7%和45.5%。全省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达到88.27%,纯母乳喂养率达到72.38%。
(四)儿童预防接种
我省开展国家免疫规划免费接种10种疫苗预防11种传染病,报告接种率均达到98%以上,达到国家《两纲》规定的目标。
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将加强全省儿童医疗卫生资源供给作为“十三五”期间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协调财政部门建立健全投入长效机制,持续加强各级助产机构新生儿危重救治中心和产儿科建设。
二是全力保障母婴安全。全面落实母婴安全保障相关制度,强化危急重症孕产妇、新生儿筛查、临床救治及专案管理。规范落实新生儿死亡评审制度,开展新生儿复苏等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处理儿童常见病和开展保健的知识与技能。全力做好助产和妇幼保健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疫情发生以来,我省未发生孕产妇和儿童感染事件。
三是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推进孕前优生检查和婚检工作,继续实施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规范全省产前筛查与诊断工作,提高筛查与诊断率。实施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和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开展贫困遗传代谢病儿童救助。
四是强化儿童保健服务。通过加强儿童健康检查、疾病防治、系统管理、健康教育等途径,不断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年全省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88%,产前检查率达到96.05%,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1.61%。
下一步工作:
一是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新冠疫情期间儿童医疗及群体保健服务有效落实。二是加强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儿童医疗服务能力。三是强化新生儿保健和高危儿管理,推进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预防和减少新生儿死亡。